为切实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红安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划片入学、网上招生、学位管控、统筹派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严格控制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招生方式:县政府成立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城区中小学由县教育局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划分片区,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报名登记,统一招生录取,统一学籍管理。推进县域融合型教联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模式。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城区小学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居住条件为:
(1)在红安县城区有合法居住房产并已入住(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凭在房产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作为依据,同时提供2024年7月31日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或气等消费发票;拆迁户以征补办相关资料为依据);
(2)在红安县城区没有合法居住房产但具有城区户籍且在县城居住(必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3)父母进城务工经商一年以上随迁子女(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4)持有红安县城区居住证的非红安户籍外来人口;
(5)引进人才随迁子女、随军子女、招商引资随迁子女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不符合城区中小学招生条件的新生应该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片区划分:根据城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划片,片区详情可登录红安网、“i黄冈”APP招生报名平台或关注“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龙泉小学祠堂口校区、实验小学虎门校区、竹林实验学校要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位。
五、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2024年6月26日8:00—7月3日18:00,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下载“i黄冈”APP并注册登录,进入“学生服务”板块中选择“子女入学”,网上填报相关信息。
2、审核流程:今年招生入学报名资料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登记流程在线上完整提交入学资料,招生系统自动校验学生户籍、出生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由学校招生专班线上审核通过;若提交资料不完善,则按照系统通知提示携带入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线下现场审核。请家长随时关注招生平台后台反馈的通知信息,以免耽误学生正常入学。
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初中新生7月4日—7月8日,小学新生7月10日—7月30日。审核地点:初中新生在城区各小学审核,小学新生在竹林实验学校集中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审核日程安排)
3、资格复审:由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甄别证件信息,对各学校的审核情况复审。
4、招生录取:
(1)根据学生报名资料审核结果,符合招生居住条件1、2的,按照房产或户籍地址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
(2)其他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和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派位。
5、录取告知:8月28日起,新生可登录“i黄冈”APP中“子女入学”版块查询录取结果,8月29-30日到所录取的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县教育局基教股加盖学籍管理章)。
6、报到注册:8月31日,学生须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各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和报名信息注册学籍。
详情请登录红安网、“红安教育”公众号、“最红安”公众号等媒体查询。
特此公告。
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