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黄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正常招生和办学秩序,促进黄州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禁止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和转插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按“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科学稳妥统筹安排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招生方式、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面向每一所学校,实行阳光招生。
(四)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成立黄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黄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简称“区义招办”,下同)具体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资格审查,统一录取注册。
三、小学新生入学
(一)入学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2.居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具有黄州区户籍;
(2)在黄州区有合法房产;
(3)父母一方在黄州区内工作、务工、经商等有合法稳定就业,适龄儿童或父母一方持有区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片区划分
根据全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合理划片,分配入学。
1.在黄州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入学。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具有黄州区户籍但无合法房产;
(2)具有黄州区合法房产,但未入住;
(3)父母一方在黄州区内工作、务工、经商等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持有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
2024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i黄冈”APP(选择学生服务—子女入学—查阅招生入学系统填报指南,再选择黄州区—家长报名入口—幼升小)进行报名登记。若逾期未填报,则视为已选择外地入学。
网上登记时须录入的信息如下:
(1)黄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不动产证(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出生医学证明、4—6月份的水电气缴费凭证。暂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须提供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发文之日以前有效)。
(2)非黄州区户籍但其父母在黄州区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须录入的信息同(1)。
(3)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须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黄州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以及务工人员的务工合同和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盖单位红章)。
2.资格审查
2024年7月16日至8月5日,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采取后台联审与入户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审核通过。
3.招生录取
(1)公办小学录取。区义招办根据适龄儿童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入学原则将其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入学办法详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
(2)民办小学录取。按“自愿报名、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总量控制”的原则录取。适龄儿童如需就读,其父母须在网上填报就读志愿(限报一所民办小学)后,再到民办小学报名并参加民办小学组织的自主招生。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4.录取告知
8月28日,新生家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29-31日期间根据学校安排凭户口簿到校报到。
四、初中新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均可。
(1)具有黄州区户籍;
(2)在黄州区有合法房产;
(3)父母一方在黄州区内工作、务工、经商等有合法稳定就业,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一方持有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片区划分
与小学片区划分的原则相同。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
2024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进行填报(报名登录办法同小学新生)。逾期未填报视为已到外地入学。
网上登记时须录入的信息要求同小学新生。非黄州区小学毕业生还须盖有毕业小学红章的《学籍信息表》(学籍卡片)。
2.资格审查
2024年7月16日至8月5日,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采取后台联审与入户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审核通过。
3.招生录取
(1)公办初中录取
根据学生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招生原则将其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
(2)民办初中录取
按照“自愿报名、公民同招、总量控制”的原则,与公办初中同步录取。民办初中的招生简章及招生办法须报区义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小学毕业生可在统一的招生平台注册时填报就读志愿(限报一所民办初中),再到民办初中报名并参加民办初中组织的自主招生。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黄冈市外国语学校(黄冈二中初中部)入学办法详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
4.录取告知
8月28日,新生家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29-31日期间根据学校安排凭户口簿到校报到。
五、转插学生入学
(一)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在读学生均可。
1.在黄州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
2.具有黄州区户籍;
3.父母一方在黄州区内工作、务工、经商等有合法稳定就业,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一方持有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转学原则
(1)统筹安排原则: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由区义招办根据插班生接收计划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2)同区不转原则:严格控制区域内学生转学,原则上黄州区域内学校之间互不接收、办理学生转学。
(3)先批后转原则:转学手续须经区义招办审批后,学校方可接收学生入校。
(三)申请程序
1.报名登记
2024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进行填报(登录办法同小学新生)。
网上登记时须录入的信息要求同小学新生,另外还须盖有转出学校红章的《学籍信息表》(学籍卡片)。
2.资格审查
2024年7月16日至8月5日,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采取后台联审与入户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审核通过。
3.入学告知
8月6-8日,转插学生家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查询录取结果,后凭户口簿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转插申请。
六、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人口增长扩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做到“相对就近、免试就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障碍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应入尽入”。能随班就读的原则上就近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生活基本能自理的,到黄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注册区特教学校学籍,由学校送教上门。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1.符合条件的黄州城区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按照《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区企业“两高”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黄经信字〔2018〕39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条件的顺丰公司员工来黄就学子女,按照《促进顺丰公司员工落户黄冈支持政策清单》要求执行。
2.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教办〔2017〕171号)文件精神执行。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黄州区域内在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黄州区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国家赋予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黄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区义招办具体组织落实。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压实任务和责任,加强与区义招办的沟通和配合,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咨询接待和宣传指导,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营造良好氛围。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教联体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黄州区有关招生政策信息将在“i黄冈”APP招生系统上及时公布。
3.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组织义务教育招生考试,严禁学校违规宣传、提前招生、擅自招生,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4年黄州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
2.2024年黄州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
3.黄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认定
暂行办法
4.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简章
附件1
2024年黄州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
1.黄冈思源实验学校余湾校区:
A1片区:赤壁一路以东,新港北路以南、以西,东门路以北;以及黄州大道禹王段(南起禹王街道办,北止新港北路)沿线以东。
A2片区:新港北路至黄婆汊以东,晏家山社区(含晏家山社区)以南,三台河以西,中环路以北。
2.黄冈市明珠学校明珠校区:
B1片区:明珠大道以东,新港一路以南,三台河以西,新港二路以北。
B2片区:遗爱湖以东,新港二路以南,三台河以西,韵湖首府小区(含韵湖首府小区)至南湖路以北。
3.黄州思源实验学校东湖校区:
C1片区:西湖三路以东,沿宝塔大道、西湖五路至黄州大道以南,新港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
C2片区:沿江大道六福湾段(东起南湖五路,西止明珠大道)沿线。
4.黄冈思源实验学校齐安校区:
D1片区:黄州大道(南起涵晖路,北止禹王街道办)以东,黄婆汊路以南,赤壁一路以西,涵晖路至赤壁北路以北。
D2片区:体育路北段(南起中环路,北止汪家冲社区一组)沿线(不含汪家冲社区一组),和黄州大道禹王段(南起中环路,北止区交通局)沿线以西。
5.黄冈市明珠学校文昌校区:
E片区:沿长河大道、南湖路至明珠大道以东,沿临湖路、白潭湖大道、齐安大道至黄冈碧桂园小区(含黄冈碧桂园小区)以南,江北一级公路至沿江线以西,黄州大道以北;以及兴农社区。
6.黄冈市实验小学胜利街校区:
F1片区:阮家凉亭路以东,沿公园路(北段)、龙王山路至七一路(水库段)以南,体育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F2片区:体育路以东,涵晖路以南,沿黄泥畈巷(市检察院西侧)至大地社区(主道)以西,胜利街至东门路以北。
7.黄冈市实验小学赤壁校区:
G片区:沿江大道以东,中环路以南,中环路(南北向段)至坡仙路以西,赤西路以北;以及望月堤社区上述范围以外的部分。
8.黄冈市东坡小学:
H1片区(仰苏校区):赤壁一路以东,东门路以南,明珠大道以西,赤壁大道以北。
H2片区(弘苏校区):遗爱湖以东,赤壁大道以南,明珠大道以西,新港二路以北。
9.黄冈市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I1片区:沿新港大道、东门路至明珠大道以东,中环路以南,三台河以西,新港一路以北。
I2片区:长河大道以东,沿路口大道、永安路至问津路、站前东路、沙咀路以南,古潭路以西,沿赤壁大道至临湖路以北。
10.黄冈市八一小学汉川门校区:
J片区:沿江大道以东,沿赤西路、公园路、阮家凉亭路至胜利街以南,八一路、宝塔大道以西,西湖一路以北。
11.黄冈市八一小学万福校区:
K1片区:沿江大道以东,华海大道以南,黄州大道以西,新港北路以北;以及沿江大道新河段(南起华海大道,北止唐家渡)沿线。
K2片区:沿江大道万福段(南起中环路,北止新港北路)沿线,中环路西段沿线,体育路北段(南起汪家冲社区一组,北止新港北路)沿线(含汪家冲社区一组),黄州大道禹王段(南起区交通局,北止新港北路)沿线以西。
12.黄冈市东坡小学景苏校区:
L片区:西湖三路以东,遗爱湖以南,翠堤路、西湖五路以西,宝塔大道以北。
13.黄冈市考棚小学考棚校区:
M片区:沿宝塔大道、西湖一路至沿江大道以东,沿八一路、东郊路至红卫路以南,遗爱湖以西,西湖三路以北。
14.黄冈市考棚小学东门校区:
N片区:沿八一路、赤壁大道至东郊路以东,沿东门路、涵晖路至赤壁北路以南,沿赤壁一路、赤壁大道至遗爱湖大道以西,红卫路以北。
15.黄冈市考棚小学体育路校区:
O片区:沿延年路、七一路(水库段)、黄泥畈巷(市检察院西侧)至大地社区(主道)以东,中环路以南,黄州大道至涵晖路以西,东门路以北;以及潘家湾社区上述范围以外的部分。
16.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
P片区:明珠大道以东,黄州大道以南,宝塔大道延伸线以北,南湖五路以西。
17.黄冈市实验小学路口校区:
黄州区路口镇行政管理区域(不含黄冈市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片区)。
18.黄冈市八一小学堵城校区:
黄州区堵城镇行政管理区域。
19.黄冈市考棚小学扬鹰岭校区:
黄州区陈策楼镇单家堑村、石头坳村、舵塘村、扬鹰岭村及黄冈化工园区域。
20.黄冈思源实验学校陶店校区:
黄州区陶店乡行政管理区域。
21.黄州思源实验学校陈策楼校区:
黄州区陈策楼镇行政管理区域(不含黄冈市考棚小学扬鹰岭校区片区)。
附件2
2024年黄州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
1.黄州中学:
a1片区:长河大道以东,沿路口大道、永安路至问津路、站前东路、沙咀路以南,古潭路以西,沿赤壁大道至临湖路以北。
a2片区:沿赤壁二路、赤壁大道至遗爱湖以东,东门路以南,沿河西路以西,新港一路以北。
2.黄冈市明珠学校西湖校区:
b片区:沿江大道以东,沿西湖一路、青砖湖路至赤壁大道以南,遗爱湖以西,西湖三路以北。
3.黄冈思源实验学校城北校区:
c片区:赤壁一路以东,沿新港北路、黄婆汊至晏家山社区(含晏家山社区)以南,三台河以西,东门路以北。
4.黄冈市明珠学校明珠校区:
d片区:遗爱湖以东,新港一路以南,三台河以西,韵湖首府小区(含韵湖首府小区)至南湖路以北。
5.黄州思源实验学校汪家墩校区:
e1片区:西湖三路以东,遗爱湖以南,新港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
e2片区:沿江大道六福湾段(东起南湖五路,西止明珠大道)沿线。
6.黄冈思源实验学校齐安校区:
f片区:黄州大道以东,沿中环路、赤壁一路至东门路以南,赤壁二路以西,赤壁大道以北。
7.黄冈市明珠学校文昌校区:
g片区:沿长河大道、南湖路至明珠大道以东,沿临湖路、白潭湖大道、齐安大道至黄冈碧桂园小区(含黄冈碧桂园小区)以南,江北一级公路至沿江线以西,黄州大道以北;以及兴农社区。
8.黄冈市启黄中学龙王山校区:
h片区:沿江大道以东,新港北路以南,沿赤壁一路、中环路至黄州大道以西,沿赤西路、公园路、龙王山路、七一路(水库段)、体育路(南段)、胜利街、八一路至赤壁大道以北;以及原新河中学招生片区。
9.黄冈市启黄中学八一路校区:
i1片区:沿江大道以东,沿赤西路、公园路、龙王山路至七一路(水库段)以南,沿体育路(南段)、胜利街至八一路以西,八一路以北。
i2片区:沿江大道以东,八一路以南,青砖湖路以西,西湖一路以北。
10.黄冈市启黄中学路口校区:
黄州区路口镇行政管理区域(不含黄州中学片区)。
11.黄冈市启黄中学堵城校区:
黄州区堵城镇行政管理区域。
12.黄冈思源实验学校陶店校区:
黄州区陶店乡行政管理区域。
13.黄州思源实验学校陈策楼校区:
黄州区陈策楼镇行政管理区域。
附件3
黄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
为做好黄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认定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原则,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在黄州(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以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的合法房产作为其在市区划片入学依据。
第三条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提供一处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第四条 已在黄州(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和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的二手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者,可以凭其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本规定发文之日前有效)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第五条 棚户区改造对于采取实物化安置且没有购买其他住房的拆迁户,凭房屋征收、安置及补偿协议书和产权安置选房确认单,按产权安置选房确认单地址划片;对于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不能以拆迁原片区划片。
第六条 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有住房的,需提供其公租房证明、一年以上缴纳相关费用的合法税票(合法税票上需打印有其法定监护人姓名)及无房证明且经区义招办核查属实的,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第七条 对于不能提供购买单位公房合法票据但在单位公房居住的,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第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无合法房产的,且父母及该儿童少年长期随(外)祖父(母)居住,并经房管部门和区义招办核实为唯一合法房产的,其父亲为独生子,其入学片区可以祖父(母)合法房产为依据;其母亲为独生女,其入学片区可以外祖父(母)合法房产为依据。
第九条 非居住房屋(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购买有成套商品房但未完工或未居住,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第十条 所占份额不足50%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套合法房产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简章
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位于黄冈市黄州区鄂黄长江大桥东侧“黄冈教育城”内沿江大道以北,宝塔大道延伸线以南,二排港以西,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占地面积60亩,是一所按现代化办学标准打造的公办完全小学。
学校将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一至六年级同时招生。
一、生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一年级新生须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2.居住条件:一年级新生或转插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具有黄州区户籍;
(2)在黄州区有合法房产;
(3)父母一方在黄州区内工作、务工、经商等有合法稳定就业,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一方持有黄州区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招生范围及办法
(一)一年级新生范围
1.片区内生源范围:明珠大道以东,黄州大道以南,宝塔大道延伸线以北,南湖五路以西。
2.2024年片区外生源范畴:①符合条件的市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和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等三类优待对象子女可选择就读(优待人员政策参考市区相关文件政策执行);②2024年1月1日起,外地户籍在黄州区新购商品住房的人员子女可选择就读;③同一家庭子女,若大孩被黄冈第二高级中学、黄冈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录取,小孩可选择到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就读;④幼升小B1、B2片区及H1、H2片区适龄儿童(含黄冈师范学院、黄冈中学、黄冈第二高级中学、黄冈市外国语学校教职员工子女)可选择就读。
片区外选择到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就读学生数超出剩余学位数,按三类优待对象、外地户籍购房、“两孩同校”、B1B2及H1H2片区选读的次序安排。
(二)转插生范畴
1.符合条件的市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和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等三类优待对象子女可选择插班就读(优待人员政策参考市区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2.2024年1月1日起,外地户籍在黄州区新购商品住房的人员子女可选择插班就读;
3.同一家庭子女,若大孩被黄冈第二高级中学、黄冈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录取,小孩可选择到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插班就读;
4.小学B1、B2片区及H1、H2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含黄冈师范学院、黄冈中学、黄冈第二高级中学、黄冈市外国语学校教职员工子女)可选择插班就读;
片区外选择到黄冈市实验小学新校区插班就读学生数超出剩余学位数,按三类优待对象、外地户籍购房、“两孩同校”、B1B2及H1H2片区选读的次序安排。
三、招生程序
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招生录取→录取告知
1.报名登记:2024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或转插生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i黄冈”APP进行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16日至8月5日,区义招办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采取入户核实与后台联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市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和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等优待对象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义招办现场审核。
3.招生录取:区义招办根据一年级新生或转插生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4.录取告知:①转插生:8月6-8日,转插生家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查询录取结果,后凭户口簿到校报到。②一年级新生:8月28日,新生家长用手机登录“i黄冈”APP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29-31日期间根据学校安排凭户口簿到校报到。
四、报名方式
1.一年级新生:通过手机登录“i黄冈”APP进行报名登记,选择学生服务—子女入学—查阅招生入学系统填报指南,再选择黄州区—家长报名入口—幼升小。
2.转插生:通过手机登录“i黄冈”APP进行报名登记,选择学生服务—子女入学—查阅招生入学系统填报指南,再选择黄州区—家长报名入口—转插生。
2024年6月25日